关于澳门大阳城集团138网站2010年推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公室 时间:2015-05-19

营销学院06级应届本科生: 根据辽宁工大研字【2009】12号《关于做好201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院现组织开展2010年推免生工作。

一、推荐工作

推荐工作是指按照相关规定对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我校或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一) 推荐条件

我院推免生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生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中职升本、煤炭企业对口单招)。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专研,成绩优秀,前6个学期平均学分绩一般应在本专业学生中列前20%,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者,体育、军训成绩合格;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为培养应用创新型人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有科技发明、创造、创新成果或获得专利者,或参加省级以上(含省 级)大学生各类大赛获奖个人或代表队前三名成员,如数学建模、机械设计、电子设计、大学生“挑战杯”系列竞赛等),且前6个学期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学生中 列前50%者,经三名以上我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通过院系推荐工作小组审核,有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经公示无异议,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 查、公示,通过后可按特长生推荐,每个院系按特长生推荐人数一般不超过2人。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课优先推荐(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1)有科技发明、创造、创新成果或获得专利者;

(2)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以上大学生各类大赛(如数学建模、机械设计、电子设计、大学生“挑战杯”系列竞赛等)获奖的个人或代表队成员;

(3)获省、市级奖励及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4)国家外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者。

(二)推荐工作的管理

1.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在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学院的推荐工作。

2.被推荐者如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行为,经查事实确凿者,取消其推荐资格。

3.被推荐者若未通过接收单位的复试、或被接收单位取消接收资格者,同时取消推荐资格。

(三)推荐工作程序

推荐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院系推荐工作小组根据综合评定分数,按专业排队择优推荐并张榜公示,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院推荐工作小组的意见,兼顾学科发展,综合平衡确定最终推免生名单并张榜公示,广泛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推免生的质量,我校2010年推免工作中继续设置推免生笔试、面试等考核环节:1.所有申请参加推荐免试的学生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笔 试(一张试卷,内容包括外国语50分、高等数学50分);2.对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者推荐的初选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时,其统一考试成绩不计算在 内,但须经过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面试考核。

具体推荐程序及要求如下:

1.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申请报名,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可从“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

2.申请报名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推免生笔试。

3.各院系推荐工作小组对本单位报名并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并进行面试考核,排定名次,各项得分计算办法如下:

(1)德育

参照《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中的有关内容进行评定,德育成绩占测评分数的20%.

(2)智育

① 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统计其前六学期考试和考查课程成绩,计算出加权平均成绩和优良率,其平均成绩占测评分数的70%。

② 所有五级分数成绩均换算成百分制计算,其中“优秀”计95分,“良好”计85分,“中等”计75分,“合格”、“及格”计65分。

③ 外语课只计外语四级成绩(710分制转换成百分制),专业外语、体育、军训成绩不计,外语须写清语种。

④ 在推荐表中其它情况一栏填写是否通过外语六级或计算机等级考试等情况。

⑤ 同一专业学生成绩表中课程名称、门数和顺序应一致。

⑥ 每门课程的权重为该门课程的学分除以已修完课程总学分。

(3)学校统一组织的推免生笔试成绩占测评分数的10%。

4.学院推荐工作小组确定初选名单,进行相关信息公示,对公示出现的异议要认真核实、严肃对待,并向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汇报。

5.学院确定最终推荐名单上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四)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9月29日—30日,学院向本单位学生宣传、组织报名。

9月30日17:00前,学院将本单位报名的人数及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0月4日晚6点-9点,学校统一组织参加推免学生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10月2日—10月12日,学院组织考核选拔、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

10月12日,学院将推荐名单,报名材料及考核统计材料(学生成绩统计表、奖励证明材料及排队情况等)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0月12日—16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初选名单,并向全校公示,并组织初选人员体检。

10月18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推免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10月20日,将确定的推免生名单及材料报辽宁省招考办审批。

二、接收工作

接收工作是指对报考我校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和录取。

(一)接收条件

我校的推免生均符合接收条件,但应参加复试、履行接收手续。

接收校外推免生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 经所在学校推荐,确认已获得免初试资格;

2. 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查、公示无异议;

3. 通过我校组织的复试、体检等。

(二)接收工作的管理

推免生接收工作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程序及标准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已确定拟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后续的学习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接收资格:

1. 受纪律处分者;

2. 在教学培养计划内有不及格成绩者;

3. 毕业设计(论文)、实习成绩良好以下者;

4. 报名参加全国统考者。

(三)接收工作时间安排

9月29日—10月16日,接收、审查校外推免生材料;

10月16日—18日,组织推免生复试;

10月19日,公布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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