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大阳城集团138网站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23-03-27

为做好我院工商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辽宁省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2、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重点突出对考生科研培养潜力的考核。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宝库 张勇志

副组长:万  

 员:李晓梅       吴正祥  

 书:孙      

1设专业综合面试小组、英语听力、口试小组。

专业综合面试小组

 长:李宝库 张勇志

 员:万   李晓梅   吴正祥

 书:孙    

英语听力、口试小组:

 长:刘聪

 员:于洋 李俭虹

2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3负责电话通知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相关事宜,并做好通知结果记录;复试考生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考生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遴选培训工作人员

学院对参加本次复试工作的全体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宣传和培训,组织学习复试工作方案及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等。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监督,对复试工作负总责。

3.命制复试试题

综合能力复试试题由学院根据专业要求和具体情况自行命制和管理要命制多套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复试试题原则上不得重复使用。要参照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制订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按国家机密材料管理。

4.采取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分批复试的工作流程,具体时间节点另行通知。

2023330日开始进行达到国家分数线管理学、工程管理A类一志愿考生复试,复试比例为120%

本着宁缺毋滥原则,202346日开始进行调剂考生复试,调剂分批次进行,每12小时为一批次,同一批次内申请同一专业符合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如超出调剂指标时,根据其初试成绩排序确定参加调剂复试名单,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复试比例为120%,按批次先后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即不同批次申请调剂考生不做比较。

5、所有考生复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材料包括:

1)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的学生证);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

4)准考证;

5)身份证;

6)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7)同等学力考生的毕业证书;

8)对考生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进行确认(非全日制考生只能定向录取)。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允许参加复试,相关材料如确有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提供的,须及时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研究生新生学籍注册前,学校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或一经查实弄虚作假者不予学籍注册。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采取线下复试

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入学考试总成绩高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低于学校确定的最低分数线或放弃复试资格者,均不予录取;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任一科低于学校确定的最低分数线,均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计入考试总成绩的权重为30%,复试满分100分,其中

工商管理专业笔试40分、专业综合面试40分、外语听力口语面试20

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笔试30分,专业综合面试30分,思想政治20分,外语听力口语面试20分。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7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30%

复试内容主要包含: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检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应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校纪检、监察等部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同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及考场进行现场监察。

监督电话:

学院纪委电话13591992320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8342915009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

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公布学院网站研究生招生栏目中

(四)实行复议制度

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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