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十一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7-02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十一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科协、人社局,市级各学会及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第十一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附后),并做补充要求,请按通知精神和补充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有关要求:

一、逐级选拔,择优推荐。县区、辽宁工大、阜矿集团各推荐2名,市级学会各推荐1,省风沙所、省固沙所等市值(省直驻阜)企事业单位各推荐1名。市科协、市人社局将在基层推荐的基础上,择优向省推荐。

二、保证时间,保证质量。723日之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市科协组宣部。材料包括:《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一式2份,业绩材料复印件一式1。电子版做成pdf(将推荐表和业绩材料做成一个文件,不大于10M)形式。同时报推荐表的word电子版。

市科协联系人:吴成海 电话:邮箱:fxkxzxb@163.com

阜新市科学技术科协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72

附:

关于开展第十一届辽宁省

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各市科协、人社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调动我省广大科技工作者在科技创新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省科协和省人社厅决定联合开展第十一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请按照《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附件1),认真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申报人将书面材料报送相关省级学会或所在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和各市初评后,将候选人材料报送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科协组宣部)。

二、各市和省级学会上报推荐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731日。

三、请各有关单位在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的同时,加大对我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促进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社会风尚的形成。

四、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由省科协、省人社厅联合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实施(评选办法及推荐表附后)。

联系人:王

话:024-23221491

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省科协617

编:110167

电子信箱:lnkxzxb2006@163.com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622

 

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办法

为做好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使评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评选工作的公信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宗旨

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由省科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实施,面向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其宗旨是激励我省广大科技工作者勇攀科学高峰,促进科技创新,造就大批创新型人才,扶植跻身国内及世界科技前沿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为构建和谐辽宁和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提供强大智力支撑。

第二条 评选范围

(一)凡在我省(含驻辽的中直单位和非公有制单位)基础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研究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并且业绩突出、品德优良的科技工作者,均在评选范围之内。

(二)两院院士、现职副厅级或相当职务以上领导干部、获得往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不参与评选。

(三)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每两年评选一届,每届授奖人数140人。

第三条 评选原则

(一)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促进科技进步和人才成长的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

(二)坚持注重绩效、择优评选的原则,适当照顾地区与学科分布,向基层和企业一线的科技工作者倾斜,对长期工作在艰苦环境的科技工作者和女性科技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申报参评的工作业绩,限制在近五年取得的成果。

第四条 评选条件

参评的科技工作者必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较强的“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在业务上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有新发现,提出了新的思想或创造了新的方法,对某一学科的发展产生了现实推动作用。

2.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或2个以上三等奖)或与之相当的其他奖项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国家、省重点工程、重大科技公关及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4.通过技术、管理创新,为企业、地方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5.在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工作中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在科技人才培养和科学普及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第五条 推荐工作

(一)推荐。各市推荐工作由市科协牵头,会同市人社局共同推荐本地区的候选人;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

(二)申报。基层单位向所在市或相关省级学会申报候选人,申报单位须是法人单位,推荐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名额。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1.沈阳16名,大连14名,鞍山、抚顺、本溪各8名,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各6名。

2.省级学会各推荐2名。

3.各单位推荐人选可少于分配名额,但不得突破分配名额。各市推荐名额中在基层和企业一线的人选不得少于50%。

(四)要求。各市、省级学会要按文件精神,广泛发动本地区或本学科领域有关单位开展申报工作;要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按限定名额确定上报候选人。

(五)材料。各推荐单位须向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下列材料:

1.评审工作报告一份。报告内容包括候选人产生过程、评审专家名单、候选人名单及排名。

2.纸质版《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一式2份,电子版word和PDF形式各1份。推荐表可在辽宁省科协网站(www.lnast.net)下载。推荐表按“填表须知”严格填写。

3.被推荐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PDF版(与推荐表一起做成一个文件,不大于10M1份。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科技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重要论文(不超过5篇)、著作封面及版权页等。所有材料须装订成册,并在《目录》上盖单位公章。大专院校候选人须盖院校公章,经济效益证明须盖相关单位的财务公章。

4.推荐候选人汇总表2份(纸质版和word版各1份)。

第六条 评选程序

(一)基层单位负责向所在市科协、省级学会申报候选人。

(二)各市、省级学会向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候选人。

(三)评选工作办公室对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家评审组对候选人进行初评,评审结果上报评委会。

(五)评委会对专家组评审结果复评,投票产生获奖人选。

(六)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示。

第七条 组织领导

(一)设立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由有关领导、院士和专家评审组组长、副组长组成。负责确定获奖人选。

(二)设立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专家评审组,负责对各市和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申报的候选人进行初评。专家评审组根据上报候选人专业及人数状况设定,每组评审专家5-7人。

(三)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组织宣传部,负责处理评奖工作中的日常事务。

第八条 表彰奖励

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以精神奖励为主,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进行媒体宣传报道。评选结果通报获奖者所在单位,作为考核使用或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

 

 

 

 

 

 

 

 

 

 

 

 

 

编号:

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人选姓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学科类别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填表说明

1. 本表须用A4纸打印完成,可到辽宁省科协网站www.lnast.net下载。

2. 编号:由省评审机构填写。

3. 推荐单位:由市科协或省级学会填写。

4. 学科类别:按照GB/13745《学科分类与代码》中的一级代码项用汉字填写。代码项如下

110数学 340军事医学与特种医学 540纺织科学技术

120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 350药学 550食品科学技术

130力学 360中医学与中药学 560土木建筑工程

140物理学  410工程与技术科学基础学科 570水利工程

150化学 420测绘科学技术 580交通运输工程

160天文学 430材料科学 590航空、航天科学技术

170地球科学 440矿山工程技术 610环境科学技术

180生物学  450冶金工程技术 620安全科学技术

210农学 460机械工程 630管理学

220林学 470动力与电气工程 790经济学

230畜牧、兽医科学 480能源科学技术 87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

240水产学  490核科学技术 890体育科学

310基础医学 510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 910统计学

320临床医学 520计算机科学技术

330预防医学与卫生学 530化学工程

5. 社会职务:指担任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及以上职务。

6. 发表论文和专著情况:综述发表论文的总数、被收录引用情况;个别重要论文的名称、本人排名、发表刊物、学术价值、被收录引用情况等;专著要有书名、本人排名、出版社名称、出版日期、学术价值、被引用情况等。

7. 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意见:填写被推荐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成就的简要评语。

8. 综合推荐理由:按照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评选条件,从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成就等方面综合阐述被推荐人的表现。

A. 基本情况

身份证号码

性别

民族

本人照片

学位

党派

出 生 日 期

出 生 地

专业技术职务

行政职务

手 机 号 码

单位电话

E-mail

住宅电话

工作单位全称

学科类别

单位地址及邮编

家庭住址及邮编

社会职务

国内外学术

组织任职情况

本人简历(从高校填起)

起止年月

在何单位(学校)任何职(读何专业)

B. 所获科技奖励和荣誉称号情况

奖励或荣誉名称

授奖单位

授奖日期

获奖总人数

本人排名

 

C. 发表论文和专著情况

D. 获基金资助情况

获基金资助项目名称

基金名称

资助时间及方式

目前项目完成情况

 

E. 参与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委托单位

本人参与情况

经济效益(万元)

 

F. 科技成果转化、科普和科技管理情况

G. 综合推荐理由(不超过1000字)

H. 推荐意见

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意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推荐单位意

(由市科协或省级学会填写)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I. 评审意见(以下由省评审机构填写)

专家评审组意

 

 

 

 

 

 

 

组长签字:

评审委员会意

 

 

 

 

 

 

 

主任签字: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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