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等教育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6-05-27

辽宁工大高教所文件

辽宁工大高教所发[2016]08号

转发《关于开展高等教育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高等教育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辽高教会通字[2016 年]

6 号)要求,现就我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组织工作

1.根据通知要求,我校择优向省高教学会推荐课题为10项。

2.学会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确定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予以立项。对重点课题给予经费资助,一般课题无经费资助。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本次立项工作只设重点课题指南(见附件 1),申报重点课题必须在指南范畴内进行研究设计。一般课题不设指南,申报者可自行选择和设计研究课题。

本次立项鼓励和支持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综合研究,基于实证的决策研究,以问题为导向的实践调查研究。限制研究领域过窄、缺乏普遍推广价值的教改类课题立项。

2.每名申报人只能申报1 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 2 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参与人数应在3-15人之间,鼓励跨单位组建课题组。

3.已承担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课题、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尚未结题者,本次不能申报。已经获得同级或更高级别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一内容或题目重复申报。

4.本课题原则上应在 3 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学会在课题立项满1年后受理课题结题申请,对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颁发结题证书。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在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时,须标明: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

三、申报程序

1.统一报送的材料包括:《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一式2 份,《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一式 3份(须与申请书分开装订);《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1 份。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邮箱:gaojiao3350456@163.com

2.本课题受理申报时间为 2016 年6 月3 日,逾期不予受理。

3.注意:中国高教学会“十三五”规划课题和辽宁省“十三五”规划课题不得兼报。

四、评审费用

课题申报人需交纳课题评审费200元(代辽宁省高教学会收取)。

五、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报送地点:高教研究所(主楼501室)

联系人:王蕾;电话:3350456 67560。

附件:

附件1:高等教育研究“十三五”规划重点课题立项指南

附件2: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附件3: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设计论证匿名活页

附件4: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高教研究所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高等教育研究“十三五”规划重点课题立项指南

课题立项设计论证匿名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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